政府總部事務局的性質:
一、政府總部事務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負責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司長辦公室,以及隸屬於行政長官或由其監督,並被其指定獲支援的公共部門及實體,在行政、財政及資訊技術的事宜上提供必要的輔助及支援。
二、政府總部事務局亦負責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司長辦公室在禮賓、研究分析、數據、技術服務、宣傳及後勤等事宜上提供必要的輔助及支援。
三、政府總部事務局隸屬於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可將執行權限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