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DSASG chart

政府總部事務局為履行其職責,設有下列附屬單位:

(一)行政財政廳

行政財政廳主要具下列職權:
  1. 統籌政府總部事務局及政府總部各部門有關人事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確保行政程序的運作,協調一般文書處理的工作及有關紀錄的跟進,統籌政府總部的文件檔案管理事務;
  2. 規劃政府總部事務局的人力資源,輔助政府總部各部門人力資源的總體規劃的制定,協助政府總部各部門的人員招聘及培訓,以及負責政府總部事務局及政府總部各部門的人員個人檔案的組織及更新;
  3. 協助行政長官辦公室處理與意見書、建議書、工作指令、批示及其他文件資料有關的文書工作,並按照規定將之傳閱及發佈,以及系統保存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司長辦公室的已結或未結的卷宗及文件檔案,並按照適用法例的規定將之歸檔,以及作數碼化處理或使之資訊化;
  4. 統籌政府總部事務局及政府總部各部門有關財務管理工作,並應為不同責任層次建立一套財務管理的指標制度,訂定財政資源預算管理的總方針、目標及方法,並執行財務及會計管理的相關程序,負責有關總務事務,負責財貨供應及管理職能,以及有關取得資產及勞務的文書處理事務;
  5. 負責管理政府總部事務局及政府總部各部門的財產,編製及持續更新部門財產清冊,以及確保其設施、設備及車隊等資產的保存、安全及保養;
  6. 編製政府總部各部門的績效管理的具體方案,包括行政及組織程序標準化的執行措施,以促進持續優化及簡化政府總部各部門的行政運作,並提升組織能力及績效;
  7. 負責為卸任行政長官因從事有利於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利益的工作或活動提供所需的輔助事宜。

(二)禮賓公關廳

禮賓公關廳主要具下列職權:
  1.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禮賓及公共關係,尤其協助制定及適時更新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官方儀式或重大活動的禮賓排序及接待規格的標準指引,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嘉賓資料庫;
  2. 協助制定出入境禮遇的標準指引,並處理符合規格的出入境禮遇工作,以及協調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的政府貴賓室的服務安排;
  3. 統籌或參與籌劃行政長官指定的活動,尤其是授勳及嘉獎活動、行政長官及各司司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式活動,以及在內地及其他地區的訪問活動,並負責參與相關活動的人士的禮賓公關接待安排等事宜;
  4. 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或實體合作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大型活動或同類活動,就活動籌辦安排及禮賓公關接待等事宜提供建議及技術支援;
  5. 統籌及跟進國內外部長級或以上級別的代表團、國際組織及行政長官指定的重要人士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活動籌辦安排及禮賓公關接待等事宜;
  6. 負責跟進非外交政策的領事事務,尤其包括制定適當指引或採取適當措施,跟進外交代表和領事官員的證件申辦事宜,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領事便利、特權與豁免的事務;
  7. 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或實體與領館轄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外國領事機構及其他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機構之間的聯繫工作,並就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及協助。

(三)綜合事務廳

綜合事務廳主要具下列職權:
  1. 研究、建議和統籌政府總部各部門資訊領域的整體發展,開發及管理資訊網絡及應用系統,購置及維護資訊及通訊設備,引進及應用資訊科技及設備,以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需要;
  2. 統籌及執行政府總部的公眾接待及諮詢服務,保持與傳播媒介的聯繫,確保政府總部的保安工作;
  3. 提供法律技術支援,確保翻譯及傳譯工作的執行;
  4. 協調處理刊物的編輯、印刷和資訊發佈及推廣事宜。

© 2021
:28/02/2024